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申報書格式
要旨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申報書格式
主旨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申報書格式
法規內容
依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之相關申報書格式如附件。
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副 本:行政院法規委員會、本會法律事務處、本會檢查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博仲法律事務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含附件)編 註:1.本筆資料,相關申報書格式為民國 96 年 3 月 16 日訂定版本,最新版本,請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網站下載。
2.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5 年 4 月 24 日金管證交字第 11503814241 號公告廢止,並自一百十五年五月一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