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至 98 年 3 月 31 日前,上市上櫃證券商買回庫藏股,得排除適用「上市上櫃金融機構實施庫藏股注意事項」第 7 點有關最近年度及半年度財務報表均須無虧損之規定
要旨
至 98 年 3 月 31 日前,上市上櫃證券商買回庫藏股,得排除適用「上市上櫃金融機構實施庫藏股注意事項」第 7 點有關最近年度及半年度財務報表均須無虧損之規定
主旨
至 98 年 3 月 31 日前,上市上櫃證券商買回庫藏股,得排除適用「上市上櫃金融機構實施庫藏股注意事項」第 7 點有關最近年度及半年度財務報表均須無虧損之規定
法規內容
主 旨:考量目前證券市場狀況及證券商之業務性質,至 98 年 3 月 31 日前,上市上櫃證券商買回庫藏股,得排除適用「上市上櫃金融機構實施庫藏股注意事項」第 7 點有關最近年度及半年度財務報表均須無虧損之規定,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正 本: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副 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