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1條第2項規定之令
要旨
有關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1條第2項規定之令
主旨
有關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1條第2項規定之令
法規內容
一、依企業併購法規定辦理「股份轉換」者,其受讓股份之行為屬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六款之「其他符合本會規定」,不適用同條第一項應採公開收購有價證券之規定。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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