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6 年 12 月 13 日(86)台財證二字第 85187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要旨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6 年 12 月 13 日(86)台財證二字第 85187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旨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6 年 12 月 13 日(86)台財證二字第 85187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法規內容
說明:本會業於 106 年 11 月 27 日金管銀外字第 10600244510 號令發布「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證券業務規定」,並於同日停止適用財政部 87 年 1 月 6 日台財融字第 87700286 號函,爰配合停止適用旨揭函文。
正 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副 本:中央銀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