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1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4條第4項及第10條規定之令

會議日期 109 年 12 月 25 日

要旨

有關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4條第4項及第10條規定之令

主旨

有關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4條第4項及第10條規定之令

法規內容

一、茲指定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四條第四項準用第十條所稱本會指定之申報機構及資訊傳輸系統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及該中心「店頭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資訊儲存庫」。

二、依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四條第四項準用第十條第一項,規定受託或銷售機構每一營業日應編具之格式及內容如附表一。

三、依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四條第四項準用第十條第二項,規定受託或銷售機構每月終了後十日內應編具月報之格式及內容如附表二。

四、本令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本會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金管證券字第一○四○○四○七五八一號令,自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廢止。

編註: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4 年 12 月 28 日金管證券字第 10400407581 號令,自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廢止。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有關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4…」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