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七年八月二十六日(七七)台財證(二)第○八九五四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要旨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七年八月二十六日(七七)台財證(二)第○八九五四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旨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七年八月二十六日(七七)台財證(二)第○八九五四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法規內容
主 旨: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七年八月二十六日(七七)台財證(二)第○八九五四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子女士)、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民國 77 年 8 月 26 日(七七)台財證(二)第 08954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