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訂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十項規定,國內投資人投資個別私募境外基金之金額比率
要旨
訂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十項規定,國內投資人投資個別私募境外基金之金額比率
主旨
訂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十項規定,國內投資人投資個別私募境外基金之金額比率
法規內容
依據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十項規定,國內投資人投資金額占個 別私募境外基金淨資產價值之比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九十。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貼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副 本:行政院法規委員會、本會法律事務處、本會檢查局、本會資訊管理處、中 央銀行外匯局、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 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 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