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國內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之種類及範圍。
要旨
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國內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之種類及範圍。
主旨
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國內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之種類及範圍。
法規內容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國 內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之種類及範圍: 一、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國內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 場之有價證券以掛牌上市有價證券(含承銷股票)為限,且投資前述 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但證券投 資信託事業於國內募集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E- TF),其成分證券包含大陸上市有價證券者,不在此限。 二、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之外國有價證券,除須符合第一點規定外,並 以下列各款為限: (一)於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美國店頭市場(NASDAQ)、英國另類投 資市場(AIM) 、日本店頭市場(JASDAQ)及韓國店頭市場(KOS- DAQ) 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存託憑證(Depositary Rece- ipts)、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Warrants)、參與憑證( Participatory Notes) 及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 包括放空型 ETF、商品 ETF 及槓桿型 ETF)。 (二)符合下列任一信用評等規定,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 1.外國中央政府債券:發行國家主權評等應符合附表一所列信用評 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 2.前款以外之外國債券:該外國債券之債務發行評等應符合附表一 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但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 等之外國債券得以債券發行人或保證人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為準 。 3.外國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不動產資產信 託受益證券:該受益證券或基礎證券之債務發行評等應符合附表 一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 (三)經本會核准或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外國基金管理機構所發行或經理 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或投資單位。 三、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高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或募集證券投 資信託基金投資新興市場國家之債券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以上者,得投資於債務發行評等未達第二點第二款規定等級,或未經 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之外國債券。 四、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於第二點第一款之參與憑證,應符合下列規範 : (一)參與憑證所連結標的以單一股票為限。 (二)參與憑證發行人之長期債務信用評等,應符合附表二所列信用評等 機構評定達一定等級以上。 五、第二點第二款之債券,不合下列標的: (一)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 (二)以國內有價證券、本國上市、上櫃公司於海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國 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海外發行之基金受益憑證、未經本會核准或 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為連結標的之連動型或結構型債 券。 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國內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之 投資比率限制,應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十條及其相關之令 規定辦理。 七、本令自即日生效;本會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日金管證投字第一 ○○○○四五一七三一號令自即日廢止。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貼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中央銀行、本會法律事務處、本會資訊服務處、本會檢查 局、本會銀行局、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 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附 表1:【債券適用】 ┌───────────────────┬──────────┐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 │信用評等等級 │ ├───────────────────┼──────────┤ │A.M.Best Company,Inc. │bbb │ ├───────────────────┼──────────┤ │DBRS Ltd. │BBB │ ├───────────────────┼──────────┤ │Fitch,Inc. │BBB │ ├───────────────────┼──────────┤ │Japan Credit Rating Agency,Ltd. │BBB │ ├───────────────────┼──────────┤ │Moody's Investor Services,Inc. │Baa2 │ ├───────────────────┼──────────┤ │Rating and Investment Information,Inc.│BBB │ ├───────────────────┼──────────┤ │Standard & Poor's Rating Services │BBB │ ├───────────────────┼──────────┤ │Egan-Jones Rating Company │BBB │ ├───────────────────┼──────────┤ │LACE Financial Corp. │長期債務信用評等:B-│ │ │債務發行評等:BBB │ ├───────────────────┼──────────┤ │Realpoint │BBB │ └───────────────────┴──────────┘附 表2:【參與憑證適用】 ┌───────────────────┬──────────┐ │信用評等機構名稱 │信用評等等級 │ ├───────────────────┼──────────┤ │DBRS Ltd. │A │ ├───────────────────┼──────────┤ │Fitch,Inc. │A │ ├───────────────────┼──────────┤ │Japan Credit Rating Agency,Ltd. │A │ ├───────────────────┼──────────┤ │Moody's Investor Services,Inc. │A2 │ ├───────────────────┼──────────┤ │Rating and Investment Information,Inc.│A │ ├───────────────────┼──────────┤ │Standard & Poor's Rating Services │A │ ├───────────────────┼──────────┤ │Egan-Jones Rating Company │A │ └───────────────────┴──────────┘ (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0.12.30 金管證投字第 10000451731 號令廢止) 不再援用: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1.09.28 金管證投字第 1010044 662 號令自即日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