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會認可之外國期貨交易所
要旨
本會認可之外國期貨交易所
主旨
本會認可之外國期貨交易所
法規內容
主 旨:公告本會認可之外國期貨交易所如附件。
依 據:期貨商管理規則第二十五條之二。
正 本:貼本會及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副 本: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會認可之外國期貨交易所
本會認可之外國期貨交易所
主 旨:公告本會認可之外國期貨交易所如附件。
依 據:期貨商管理規則第二十五條之二。
正 本:貼本會及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副 本: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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