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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未公開發行股票之期貨信託事業於增資發行有價證券或減資時,應檢具之申請書件

會議日期 97 年 01 月 08 日

要旨

未公開發行股票之期貨信託事業於增資發行有價證券或減資時,應檢具之申請書件

主旨

未公開發行股票之期貨信託事業於增資發行有價證券或減資時,應檢具之申請書件

法規內容

主 旨:公告未公開發行股票之期貨信託事業於增資發行有價證券或減資時,應檢具之申請書件格式(如附件 1)及相關審查規範(如附件 2,案件檢查表)。

依 據:「期貨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二十三條第二項。

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副 本:本會法律事務處、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以上均含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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