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05
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期貨業含期貨信託事業,應將年度稽核計畫及執行情形、所見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等申報備查

會議日期 97 年 12 月 31 日

要旨

期貨業含期貨信託事業,應將年度稽核計畫及執行情形、所見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等申報備查

主旨

期貨業含期貨信託事業,應將年度稽核計畫及執行情形、所見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等申報備查

法規內容

一、依據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二、前開規定所稱期貨業包括期貨信託事業,該期貨信託事業應將其年度稽核計畫及執行情形、所見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等,申報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備查。

三、本令自即日生效。

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副 本:本會檢查局、本會法律事務處、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博仲法律事務所編 註: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3 年 9 月 16 日金管證期字第 11303845282 號令,自即日廢止。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期貨業含期貨信託事業,應將年度…」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