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四日台財證七字第○九三○一○六五五二號函及本會九十五年二月十七日金管證七字第○九五○○○八三六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要旨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四日台財證七字第○九三○一○六五五二號函及本會九十五年二月十七日金管證七字第○九五○○○八三六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主旨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四日台財證七字第○九三○一○六五五二號函及本會九十五年二月十七日金管證七字第○九五○○○八三六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法規內容
說明:(無)正 本:
貼本會公告欄、貼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副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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