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41
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釋示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條有關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令。

會議日期 101 年 12 月 28 日

要旨

釋示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條有關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令。

主旨

釋示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條有關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令。

法規內容

一、依據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二、依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本會認可之國際財務 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係指本會證券期貨局網 站「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 )下載專區」公告之「2010 年版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 )」(網址:http://www.sfb.gov.tw )。 三、本令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會計年度生效;本會九十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金管證七字第○九四○○○四三三四號令,自一百零二會計年度廢止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 公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監 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檢查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 (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4.09.29 金管證七字第 0940004334 號 令自 102 會計年度廢止) 不再援用: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3.05.12 金管證期字第 1030017 057 號令自即日廢止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釋示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