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前財政部七十四年五月八日(74)臺財證(一)字第○○六一二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要旨
前財政部七十四年五月八日(74)臺財證(一)字第○○六一二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主旨
前財政部七十四年五月八日(74)臺財證(一)字第○○六一二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法規內容
說明:(無)正 本:
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副 本:
行政院法規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本會法律事務處、本會資訊管理處、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原財政部 74.05.08(74) 臺財證(一)字第 00612 號函停止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