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年十二月七日台財證(六)字第○三三六三號函及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台財證(六)字第○一四○三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要旨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年十二月七日台財證(六)字第○三三六三號函及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台財證(六)字第○一四○三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主旨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年十二月七日台財證(六)字第○三三六三號函及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八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台財證(六)字第○一四○三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法規內容
說明:(無)正 本:
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副 本:
行政院法規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中華民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協會(原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80.12.07 台財證(六)字第 03363 號函停止適用)(原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88.03.31 台財證(六))字第 01403 號函停止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