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五年十二月三日(八五)台財證(稽)字第六六二八六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要旨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五年十二月三日(八五)台財證(稽)字第六六二八六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旨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五年十二月三日(八五)台財證(稽)字第六六二八六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法規內容
主 旨: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五年十二月三日(八五)台財證(稽)字第六六二八六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證券期貨局公告欄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植根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子女士)、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85 年 12 月 3 日(八五)台財證(稽)字第 66286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