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鑑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已於 101 年 10 月 1 日施行,請 貴公會暨所屬會員公司詳予檢視相關內部作業及採行因應措施之妥適性,並對於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確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要旨
鑑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已於 101 年 10 月 1 日施行,請 貴公會暨所屬會員公司詳予檢視相關內部作業及採行因應措施之妥適性,並對於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確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主旨
鑑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已於 101 年 10 月 1 日施行,請 貴公會暨所屬會員公司詳予檢視相關內部作業及採行因應措施之妥適性,並對於所蒐集、處理及利用之個人資料,確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法規內容
說明:(無)正 本: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博)副 本:
本局壽險監理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