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廢止本會一百零二年五月十五日金管保財字第一○二○二五○四九六一號有關保險業資本適足率資訊揭露之解釋令
要旨
廢止本會一百零二年五月十五日金管保財字第一○二○二五○四九六一號有關保險業資本適足率資訊揭露之解釋令
主旨
廢止本會一百零二年五月十五日金管保財字第一○二○二五○四九六一號有關保險業資本適足率資訊揭露之解釋令
法規內容
廢止本會一百零二年五月十五日金管保財字第一○二○二五○四九六一號令,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2.05.15 金管保財字第 10202504961 號函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