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修正 102 年度適用「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之人身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財產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及再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自 103 年 1 月
要旨
修正 102 年度適用「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之人身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財產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及再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自 103 年 1 月
主旨
修正 102 年度適用「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之人身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財產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及再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自 103 年 1 月
法規內容
一、修正一百零二年度適用「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 算公式」之人身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 、財產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及再保險 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電子檔得於以下 網址:http://www.tii.org.tw/fcontent/database/sta_test2/genr ep_chk_result1_1.asp 、http://www.tii.org.tw/fcontent/databa se/sta_test/genrep_selectg_1.asp 下載。) 二、本令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