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下稱壽險公會)所報「嚴重特定傷病疾病項目及定義」及「癌症保險」之「癌症定義」、「醫療保險商品之各項疾病項目及定義標準化」相關配套措施、本案實務作業問答集、本案實務作業問答集及「產、壽險公會共同建檔作業流程規劃」一案,茲核定如附件,並自 108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要旨
有關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下稱壽險公會)所報「嚴重特定傷病疾病項目及定義」及「癌症保險」之「癌症定義」、「醫療保險商品之各項疾病項目及定義標準化」相關配套措施、本案實務作業問答集、本案實務作業問答集及「產、壽險公會共同建檔作業流程規劃」一案,茲核定如附件,並自 108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主旨
有關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下稱壽險公會)所報「嚴重特定傷病疾病項目及定義」及「癌症保險」之「癌症定義」、「醫療保險商品之各項疾病項目及定義標準化」相關配套措施、本案實務作業問答集、本案實務作業問答集及「產、壽險公會共同建檔作業流程規劃」一案,茲核定如附件,並自 108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法規內容
說明:依據本會保險局案陳壽險公會 106 年 5 月 25 日、9 月 5 日、107 年 6 月 25 日壽會貴字第 1060507127、1060912552、1070603751 號函、107 年 7 月 27 日、8 月 17 日、28 日及 31 日補充說明辦理。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煌先生)副 本: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桂○農先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