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關於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所報建議人身保險業強制分紅保險單計算 107 保單年度分配死差紅利所用之實際經驗死亡率一案,業經本會同意參採,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二辦理。
要旨
關於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所報建議人身保險業強制分紅保險單計算 107 保單年度分配死差紅利所用之實際經驗死亡率一案,業經本會同意參採,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二辦理。
主旨
關於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所報建議人身保險業強制分紅保險單計算 107 保單年度分配死差紅利所用之實際經驗死亡率一案,業經本會同意參採,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二辦理。
法規內容
說明:一、依據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107 年 11 月 13 日(107) 保中字第 1570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算 107 保單年度分配死差紅利所用之實際經驗死亡率,男性應採用臺灣壽險業第三回經驗生命表男性計算保費的經驗死亡率之 43.80%,女性則應採用女性同基準之 34.40% 計算。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副 本: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桂○農先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