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保險業辦理增資、減資 (含買回股份申請減資) 、增加營業資金或減少營業資金時之作業
要旨
保險業辦理增資、減資 (含買回股份申請減資) 、增加營業資金或減少營業資金時之作業
主旨
保險業辦理增資、減資 (含買回股份申請減資) 、增加營業資金或減少營業資金時之作業
法規內容
主 旨:邇後保險業辦理增資、減資 (含買回股份申請減資) 、增加營業資金或減少營業資金時,除公開發行之保險業依本會 93 年 12 月 28 日金管銀 (六) 字第 0936000791 號函辦理外,餘須依後附格式 (如附件) 填具基本資料並檢附相關書件向本會提出申請並獲同意後,始得辦理資金募集或變更營業登記等後續事宜。請 查照。
附 件:保險業申請增加 (減少) 資本 (營業資金) 案件基本資料表┌───────┬──────────────────────┐│公司名稱 │ │├───────┼──────────────────────┤│公司設立日期 │ 年 月 日 │├───────┼──────────────────────┤│章程所訂資本額│章程修正前: 股 (含員工認股權憑證、附認││ │股權特別股可認購股份數額 股) ││ │章程修正後: 股 (含員工認股權憑證、附認││ │股權特別股可認購股份數額 股) │├───────┼──────────────────────┤│實收資本額 (營│普通股 股,特別股 股,每股面額 元,││業資金) │總額新臺幣 元;僑外資比例: %│├───────┼──────────────────────┤│私募有價證券 │普通股 股,特別股 股,□員工認股權憑證││ │,□附認股權特別股已認購 股、預計可再認購││ │股份 股。 │├───────┼──────────────────────┤│ │□現金增資 (增加營業資金) 元 ││ │□盈餘轉增資 元 (含員工紅利 元) ││申請案件種類及│□資本公積轉增資 元 ││金額 (面額) │□其他 ││ │ 合 計 元 ││ ├──────────────────────┤│ │□減少資本 (減少營業資金) 元 │├───────┼──────────────────────┤│ │一、增資發行新股: ││ │1.預定發行價格: ││ │2.認購或配股比例:【註:應註明畸零股之處理方││ │ 式】 ││發 行 │3.員工認購比例: ││ 條 件 │4.新股之權利義務: ││減 資 │二、減少資本: ││ │1.減資股數及比例: ││ │2.減資目的:【註:係彌補虧損、庫藏股註銷或退││ │ 還現金】 │├───────┼──────────────────────┤│資本適足比率 │變更前: ││ │變更後: │├───────┼──────────────────────┤│最近三年度增加│【註:請詳述增 (減) 資之時間、股數、金額、目││ (減) 資概況 │的、預計可能效益及達成情形】 │├───────┼──────────────────────┤│增 (減) 資計畫│ ││及其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概述 │ │└───────┴──────────────────────┘檢附書件:1.股東會議事錄 (毋須股東會通過者,改送董事會議事錄)
2.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3.增 (減) 資計畫及其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含資本適足比率分析)
4.其他經主管機關要求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