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所報「研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研商『保險以附約方式投保相關消費爭議問題』後續配合措施」會議決議之研復事項乙案,洽悉,並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要旨
所報「研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研商『保險以附約方式投保相關消費爭議問題』後續配合措施」會議決議之研復事項乙案,洽悉,並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主旨
所報「研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研商『保險以附約方式投保相關消費爭議問題』後續配合措施」會議決議之研復事項乙案,洽悉,並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法規內容
說明:一、依據貴公會 99 年 11 月 23 日壽會博字第 99111546 號函辦理。
二、請轉知會員公司,保單條款配合示範條款或法令修正時,應隨繳費通知或其他適當方式提供修正部分之對照表,並說明可於公司網站瀏覽、下載或洽公司索取條款全文;各公司對於未主動更換保單條款所衍生之爭議,應採從新從優之原則處理。另請轉知會員公司如有以套裝方式銷售保險商品,應注意不得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