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貴公會請本局就保險代理人得否招攬保險釋疑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要旨
有關貴公會請本局就保險代理人得否招攬保險釋疑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主旨
有關貴公會請本局就保險代理人得否招攬保險釋疑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法規內容
說明:一、復貴公會 100 年 2 月 17 日(100) 中保字第 0000007048 號函。
二、依保險法第 8 條規定,保險代理人指根據代理契約或授權書,向保險人收取費用,並代理經營業務之人,爰依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取得執業證書之保險代理人,即得從事保險業務之招攬。惟受僱於保險代理人公司之代理人,於進行業務招攬時,應取得所屬公司之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