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所報 貴公會所屬會員行使抵銷權之相關可行措施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要旨
所報 貴公會所屬會員行使抵銷權之相關可行措施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主旨
所報 貴公會所屬會員行使抵銷權之相關可行措施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法規內容
主 旨:所報 貴公會所屬會員行使抵銷權之相關可行措施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說 明:一、依據本會保險局案陳 貴公會 100 年 9 月 5 日壽會博字第 100 094661 號函辦理。二、為兼顧保險公司債權保障與社會責任之合理期待,各公司依法行使抵 銷權之前,應先行瞭解債務人之整體經濟情況,對於經濟顯著困難者 ,請各公司本個案協商原則酌情辦理,以避免衍生其他社會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