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認可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為辦理「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考試之國內保險學術機構
要旨
認可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為辦理「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考試之國內保險學術機構
主旨
認可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為辦理「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十一條及第十二條考試之國內保險學術機構
法規內容
一、茲認可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為辦理「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二目及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二目考試之國內保險學術機構。
二、本令自即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