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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檢送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問答集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公司參考。

會議日期 104 年 11 月 09 日

要旨

檢送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問答集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參考。

主旨

檢送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問答集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參考。

法規內容

說明:(無)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博)、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戴○祥)副 本: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曾○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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