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總統於 104 年 12 月 30 日以華總一義字第 10400152861 號令公布之 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請轉知所屬會員確實依新修正之個人資料保護 法第 54 條規定完成告知。請查照。
要旨
總統於 104 年 12 月 30 日以華總一義字第 10400152861 號令公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請轉知所屬會員確實依新修正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4 條規定完成告知。請查照。
主旨
總統於 104 年 12 月 30 日以華總一義字第 10400152861 號令公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請轉知所屬會員確實依新修正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4 條規定完成告知。請查照。
法規內容
說明:依據本會 105 年 1 月 4 日金管法字第 1040096845 號書函辦理。
正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煌)、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博)、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鄭○人)、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通)、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公會(代表人吳○明)、臺北市公證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游○萍)、高雄市公證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文)副 本:本局產險監理組、壽險監理組、財務監理組、綜合監理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