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91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十二款之解釋令

會議日期 105 年 03 月 31 日

要旨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十二款之解釋令

主旨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十二款之解釋令

法規內容

一、茲指定下列事項為「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五條第一項第十二款「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之項目:

(一)保險業應於國內股權投資作業相關處理程序內,訂定從事股權投資相關人員之利益衝突防範機制,其內容應至少包括意圖獲取利益,以職務上所知悉消息,為自己或他人從事國內股權商品交易之禁止。

(二)保險業資金投資國內及國外市場發行之有價證券,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保險業應依據其投資分析作成投資決定,交付執行時應作成紀錄,並按月提出檢討,其分析與決定應有合理基礎及根據。

2.前項分析、決定、執行及檢討之方式,保險業應訂定於國內及國外有價證券投資作業相關處理程序內,且該分析、決定、執行及檢討應留存紀錄並至少保存五年。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