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貴公會所報「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下稱本注意事 項)問答集內容乙案,於依說明二意見修正後洽悉,請查照。
要旨
有關貴公會所報「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下稱本注意事項)問答集內容乙案,於依說明二意見修正後洽悉,請查照。
主旨
有關貴公會所報「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下稱本注意事項)問答集內容乙案,於依說明二意見修正後洽悉,請查照。
法規內容
說明:一、依據本會保險局案陳貴公會 105 年 10 月 27 日壽會貴字第 1051002364 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問答集部分內容,請修正如下:
(一)第 4 題擬答後段,請刪除贅字「,應屬第三點第一項第六款之範圍」。
(二)第 10 題擬答第 1 點後段,請調整為:如屬前述以外之其他後台交割作業仍應適用第三點第一項第十二款之規定「申請核准」。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副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