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3 分鐘讀完 全文 974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所報「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第 8 點規定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國外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之相關問答集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會議日期 102 年 03 月 21 日

要旨

所報「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第 8 點規定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國外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之相關問答集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主旨

所報「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第 8 點規定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國外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之相關問答集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法規內容

主 旨:所報「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第 8 點規定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國外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之相關問答集乙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一、復貴會 101 年 4 月11 日壽會博字第 101042157 號函。

二、檢送本會證券期貨局就旨揭問題集所提意見及本會 100 年 9 月 19 日金管保品字第 10002528340 號函(附件)供參,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確實遵循相關法令。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許○博)副 本:本局壽險監理組附 件: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函中華民國 100 年 9 月 19 日金管保品字第 10002528340 號主 旨:所報「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第 8 點建議修正草案乙案,暫予緩議,並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請 查照。

說 明:一、依據本會保險局案陳 貴會 100 年 1 月 11 日壽會博字第 100010175 號函辦理。

二、查依現行「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第8 點規定:「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但書所稱於國外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之指數股票型基金,以投資股票、債券為主且不具槓桿或放空效果者為限,…」考量 貴會前揭建議修正草案已涉及開放採合成複製法之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基於該等 ETF無須實際投資股票或債券,僅需以衍生性商品取得標的指數之報酬,有資訊透明度低、流動性及擔保品實務是否適當、交易對手風險較高,以及發行機構可能同時擔任 ETF 提供者與衍生性商品交易對手角色所產生利益衝突等疑慮,爰允宜緩議。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博)副 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所報「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