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所報「保險業金融友善服務準則」實務作業問答集一案,已悉,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要旨
所報「保險業金融友善服務準則」實務作業問答集一案,已悉,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主旨
所報「保險業金融友善服務準則」實務作業問答集一案,已悉,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法規內容
主 旨:所報「保險業金融友善服務準則」實務作業問答集一案,已悉,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本會保險局案陳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106 年 9 月6 日壽會貴字第 1060912636 號函及 106 年 11 月 16 日、11 月28 日電子郵件補正資料辦理。
二、為提供更友善之保險服務,未來請持續參酌相關身心障礙團體所提之建議,動態檢討修正旨揭實務作業問答集;另請督導所屬會員將旨揭問答集相關內容納入對從業人員之教育訓練,以落實宣導協助身心障礙者投保保險之作法,並將旨揭問答集置於貴公會網站之金融友善服務專區。
正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煌先生)、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編 註:1.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2 年 9 月 23 日金管保壽字第 1120493275 號函,修正「保險業金融友善服務準則實務作業問答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