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強化民眾瞭解洗錢防制之相關觀念,請轉知所屬會員,持續配合行政院辦理相關宣導。請查照。
要旨
為強化民眾瞭解洗錢防制之相關觀念,請轉知所屬會員,持續配合行政院辦理相關宣導。請查照。
主旨
為強化民眾瞭解洗錢防制之相關觀念,請轉知所屬會員,持續配合行政院辦理相關宣導。請查照。
法規內容
說明:一、依據本會 108 年 1 月 28 日金管銀法字第 10701220630 號函副本轉行政院秘書長 107 年 12 月 28 日院臺洗防字第 1070220004 號函辦理。檢附行政院秘書長來函影本供參。
二、請各機構善加利用行政院製作之各類宣導資料,透過多元宣導方式強化民眾對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AML/CFT) 之認知,並依照民眾之族群屬性,透過適當管道進行強化,以進一步提升宣導成效。
三、鑑於第一線員工與民眾間之互動最為緊密,強化第一線員工對 AML/CFT 之認知,有助於爭取民眾之支持,爰對第一線員工之訓練,應一併納入重點工作。
正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煌先生)、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朱○源先生)、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通先生)、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公會(代表人吳○明先生)副 本:本局綜合監理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