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為健全保險商品之銷售行為及避免誤導消費者,重申保險業不得以宣告利率或投資報酬率即將調降、儲蓄性質保險即將絕跡等,作為宣傳、銷售訴求或營造商品停售效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要旨
為健全保險商品之銷售行為及避免誤導消費者,重申保險業不得以宣告利率或投資報酬率即將調降、儲蓄性質保險即將絕跡等,作為宣傳、銷售訴求或營造商品停售效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主旨
為健全保險商品之銷售行為及避免誤導消費者,重申保險業不得以宣告利率或投資報酬率即將調降、儲蓄性質保險即將絕跡等,作為宣傳、銷售訴求或營造商品停售效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法規內容
說明:邇來外界傳聞本會為因應國際會計準則 IFRS17 接軌,引導保險業調整商品結構相關措施,恐使具儲蓄性質保單絕跡等,造成市場恐慌,請貴公會除積極宣導旨揭重申事項外,並轉知所屬會公司應納入內部招攬處理制度及程序中,且落實執行,同時應要求往來保險代理人及保險經紀人確實遵守,以維護市場秩序及保險業形象。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副 本: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通先生)、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朱○源先生)、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公會(代表人吳○明先生)(以上單位請轉知所屬會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保險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