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指定「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五條第十款規定之項目包含附件「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之所有應執行條文。
要旨
指定「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五條第十款規定之項目包含附件「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之所有應執行條文。
主旨
指定「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五條第十款規定之項目包含附件「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之所有應執行條文。
法規內容
一、指定「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五條第十款規定之項目包含附件「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之所有應執行條文。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
編註:1.本筆資料,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1 年 3 月1 日金管保財字第 10102006361 號令,應執行條文新增三條條文。
2.本筆資料,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7 年 10 月 31 日金管保財字第 10704503781 號令,自即日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