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台電公司為興建輸電線路鐵塔等電業設備用地需要,如符合有關規定,同意其申購都市計畫農業區內之公有土地
要旨
台電公司為興建輸電線路鐵塔等電業設備用地需要,如符合有關規定,同意其申購都市計畫農業區內之公有土地
要旨
台電公司為興建輸電線路鐵塔等電業設備用地需要,如符合有關規定,同意其申購都市計畫農業區內之公有土地
內容
案經報奉行政院79年11月9日台(79)財字第32689號函核復:「台電公司擬興建之輸電線路鐵塔等電業設備,如為公共電力所必需,且符合本院台73內字第2485號函規定,對當地都市計畫之內容及整體功能影響不大,並經由各該縣(市)主管單位會同有關單位勘驗確定無妨礙當地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與公共安全而准予設置後,同意台電公司申購都市計畫農業區之公有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