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06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各級政府機關依土地法第26條規定,撥用縣(市)、鄉、鎮(市)有土地之報院核准案件,業奉行政院授權自即日起由本部代擬代判院稿

會議日期 88 年 08 月 10 日

要旨

各級政府機關依土地法第26條規定,撥用縣(市)、鄉、鎮(市)有土地之報院核准案件,業奉行政院授權自即日起由本部代擬代判院稿

要旨

各級政府機關依土地法第26條規定,撥用縣(市)、鄉、鎮(市)有土地之報院核准案件,業奉行政院授權自即日起由本部代擬代判院稿

內容

附:行政院88年8月3日台88財字第29811號函各級政府機關依土地法第26條規定,撥用縣(市)、鄉、鎮(市)有土地之報院核准案件,自即日起授權由貴部代擬代判院稿。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各級政府機關依土地法第26條規…」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