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撤銷重測成果於土地複丈系統之電腦作業方式
要旨
撤銷重測成果於土地複丈系統之電腦作業方式
要旨
撤銷重測成果於土地複丈系統之電腦作業方式
內容
一、查撤銷重測成果,重新辦理地籍圖重測其標示變更登記如何處理,於本部88年8月5日台(88)內地字第886423號函釋有案,又本部73年函頒之數值地籍測量土地複丈系統規範或現行土地登記複丈地價地用電腦作業系統規範均無於土地複丈系統中規範辦理撤銷作業。
二、復查土地複丈系統異動子系統程式之功能為編輯、管理複丈外業數值資料,其中坍沒作業可將地籍圖資料自地籍資料庫中刪除,本案得依該坍沒作業功能辦理撤銷本案地號;至其已登記之地籍資料可以登記原因:撤銷、程式類別:消滅/滅失/清償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