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5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徵收土地地上權設定之範圍僅限於被徵收土地之部分而無法協議清償時,得將地上權設定面積之地價補償費提存

會議日期 79 年 01 月 20 日

要旨

徵收土地地上權設定之範圍僅限於被徵收土地之部分而無法協議清償時,得將地上權設定面積之地價補償費提存

要旨

徵收土地地上權設定之範圍僅限於被徵收土地之部分而無法協議清償時,得將地上權設定面積之地價補償費提存

內容

關於奉准徵收土地設定有地上權,無法協議清償時,應如何辦理疑義1案,仍請依本部78年10月16日台內地字第748649號函規定,唯如地上權之設定範圍僅限於被徵收土地之部分者,同意貴處所擬就被徵收土地面積扣除地上權設定範圍(面積)後之地價補償費先行發給徵收土地所有權人,而將地上權設定面積之地價補償費提存待領。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徵收土地地上權設定之範圍僅限於…」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