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12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有出租耕地終止租約有爭議時,得依平均地權條例第78條規定程序辦理

會議日期 76 年 06 月 11 日

要旨

公有出租耕地終止租約有爭議時,得依平均地權條例第78條規定程序辦理

要旨

公有出租耕地終止租約有爭議時,得依平均地權條例第78條規定程序辦理

內容

本部67年3月25日台內地字第780894號函:「……公有耕地之放租……經與承租人取得協議自行終止租約時,應不適用上開法條(平均地權條例第78條)之規定」乙節,係專指終止租約之程序而言,即公有租約因未向鄉鎮市區公所登記,其終止租約應由公地管理機關依法處理,無須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核准註銷租約。惟公有耕地之租賃仍應適用耕地租佃有關法令,是公有耕地經編為建築用地或非耕地使用而依法終止租約,其承租人對租約終止或對公地管理機關依法應給之補償有爭議時,自得依平均地權條例第78條有關規定辦理。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公有出租耕地終止租約有爭議時,…」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