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建築基地是否已申請建築非屬公共設施完竣認定要件
要旨
建築基地是否已申請建築非屬公共設施完竣認定要件
要旨
建築基地是否已申請建築非屬公共設施完竣認定要件
內容
依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關於電力設施完竣之認定標準,係指「可自計畫道路接通輸送者為準」,並經本部以88年10月26日台(88)內地字第8813234號函復 貴府在案,又公共設施完竣與否之認定,依上開規定,係以該地道路、自來水、排水系統、電力等4項設施實際情形認定,至建築基地是否已申請建築非屬認定要件。本案請查明事實,依上開規定核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