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655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信託之土地辦理地籍圖重測時,其地籍調查之通知對象

會議日期 96 年 08 月 20 日

要旨

信託之土地辦理地籍圖重測時,其地籍調查之通知對象

要旨

信託之土地辦理地籍圖重測時,其地籍調查之通知對象

內容

一、查「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地籍調查,應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於一定期限內會同辦理。前項調查情形應作成地籍調查表,由指界人簽名或蓋章。」、「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籍調查時到場指界,...」為土地法第46條之2、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82條及第83條所明定。復查「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為受益人之利益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受託人應依信託本旨,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處理信託事務。」於信託法第1條及第22條亦有明文。

二、貴府函為坐落○○市○○段○○地號等7筆土地,土地所有權人為羅○○,以95年1月20日起至145年1月20日止計50年,信託於倪○○,信託目的為出租、出售、經營管理、變更編定(如附信託契約書影本),而依信託法第1條及第22條規定,受託人須依信託本旨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並須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處理信託事項。是以於地籍圖重測時,其依前開土地法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等規定辦理地籍調查之通知對象為土地所有權人,而依卷附資料顯示委託人既已將財產權移轉給受託人,則受託人即為土地所有權人,自應以受託人為地籍調查之通知,並辦理指界作業。

三、前開見解前經函准法務部96年8月9日法律決字第0960023640號函同意。

(按: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83條規定,於104年4月15日修正)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信託之土地辦理地籍圖重測時,其…」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