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59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依法院判決申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其登記費逾期罰鍰以法院判決確定之日起算

會議日期 73 年 10 月 09 日

要旨

依法院判決申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其登記費逾期罰鍰以法院判決確定之日起算

要旨

依法院判決申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其登記費逾期罰鍰以法院判決確定之日起算

內容

因法院判決申辦土地所有權變更登記,其權利變更之日,為法院判決確定之日。土地登記規則第76條已有明定。而判決確定之日,應依民事訴訟法第398條規定:「判決,於上訴期間屆滿時確定。但於上訴期間內有合法之上訴者,阻其確定。不得上訴之判決於宣示時確定;不宣示者,於送達時確定。」認定之。從而,因判決申辦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有無逾期申請登記,應依上開規定核計之。至法院發給之判決確定證明書,僅在證明該判決業經確定,其發給日期與申請登記是否逾期之計算無關。惟其因申請該證明所需之期間得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37條規定扣除。

(按:原土地登記規則第76條、第137條修正後為第33條、第50條)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依法院判決申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