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3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登記機關於受理房屋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時,審查配合查驗事宜

會議日期 90 年 08 月 07 日

要旨

登記機關於受理房屋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時,審查配合查驗事宜

要旨

登記機關於受理房屋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時,審查配合查驗事宜

內容

90年6月20日修正公布之房屋稅條例第22條第1項規定欠繳房屋稅之房屋,在欠稅未繳清前,不得辦理移轉登記或設定典權登記。上開條例業奉行政院核定,自90年7月1日施行,配合上揭規定,於辦理房屋移轉或設定典權登記時,各直轄市及縣(市)登記機關應確實審查契稅繳款書或免稅證明書蓋有「截至○年○月○日止無欠繳房屋稅」戳記及「主辦人職名章」後,再據以辦理登記。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登記機關於受理房屋移轉或設定典…」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