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非屬核發授權書機構核發之授權書,登記機關無從配合查驗
要旨
非屬核發授權書機構核發之授權書,登記機關無從配合查驗
要旨
非屬核發授權書機構核發之授權書,登記機關無從配合查驗
內容
案經函准僑務委員會74年3月22日僑證照字第19196號函以「一、查『中國國民黨駐加拿大總支部委員會』隸屬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海外工作會,非本會委託簽證單位。二、加拿大地區僑團方面委託簽證者係『全加中華總會館』」。本案中國國民黨駐加拿大總支部委員會既非外交部及僑務委員會授權驗證單位,其驗發黃○○授權書,依本部71年1月14日台內地字第65504號及71年4月30日同字第85060號函規定,登記機關無從配合查驗,為保障華僑在台之不動產,應請黃君依本部上開規定向全加中華總會館或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美各辦事處另行申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