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20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辦理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補充規定」第9點所稱技術引起者之規定與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32條未合部分,應停止適用

會議日期 97 年 04 月 17 日

要旨

「辦理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補充規定」第9點所稱技術引起者之規定與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32條未合部分,應停止適用

要旨

「辦理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補充規定」第9點所稱技術引起者之規定與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32條未合部分,應停止適用

內容

一、查「複丈發現錯誤者,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由登記機關逕行辦理更正者外,應報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辦理: 一、原測量錯誤純係技術引起者。 二、抄錄錯誤者。前項所稱原測量錯誤純係技術引起者,指原測量錯誤純係觀測、量距、整理原圖、訂正地籍圖或計算面積等錯誤所致,並有原始資料可稽;所稱抄錄錯誤指錯誤因複丈人員記載之疏忽所引起,並有資料可資核對。」為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32條所明定。該規則係土地法第47條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且前開條文係經本部95年11月24日台內地字第0950180646號令修正,本件旨開測量錯誤情形,請貴府依前開規定,本於職權依法核處。

二、關於「辦理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補充規定」第9點規定:「…所稱『技術引起者』,係指複丈時,權利關係人對土地界址並無爭議,純係觀測、量距、整理原圖或計算面積等錯誤所致,並有原始資料可稽者而言。」之規定,與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32條未合部分,應停止適用。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辦理土地複丈與建物測量補充規…」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