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124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耕地於辦理市地重劃期間承租人如何繳付地租由租佃雙方議定

會議日期 69 年 02 月 26 日

要旨

耕地於辦理市地重劃期間承租人如何繳付地租由租佃雙方議定

要旨

耕地於辦理市地重劃期間承租人如何繳付地租由租佃雙方議定

內容

耕地於辦理市地重劃期間,租佃雙方未依平均地權條例第63條規定終止租約者,承租人應如何就該耕地繳付地租係屬私權問題,應由租佃雙方自行議定。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耕地於辦理市地重劃期間承租人如…」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