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其繼承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8條申請一併徵收時,應得繼承人全體之同意
要旨
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其繼承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8條申請一併徵收時,應得繼承人全體之同意
要旨
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其繼承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8條申請一併徵收時,應得繼承人全體之同意
內容
查民法第1151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又「……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為民法第828條第2項所明定。故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其繼承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8條規定申請一併徵收,依上開民法規定,應得繼承人全體之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