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重劃土地分配公告確定後,變更農水路工程設計,如未獲權利關係人同意,以收購或徵收方式取得工程用地
要旨
重劃土地分配公告確定後,變更農水路工程設計,如未獲權利關係人同意,以收購或徵收方式取得工程用地
要旨
重劃土地分配公告確定後,變更農水路工程設計,如未獲權利關係人同意,以收購或徵收方式取得工程用地
內容
農地重劃後,農水路工程變更設計,涉及他人權利者,如經權利關係人同意,得重新調整土地分配位置,以取得工程用地,如未獲其同意,得於重劃工程驗收決算後,以收購或徵收方式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