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重劃土地在重劃工程費用或差額地價未繳清前不得移轉,不包括「繼承」
要旨
重劃土地在重劃工程費用或差額地價未繳清前不得移轉,不包括「繼承」
要旨
重劃土地在重劃工程費用或差額地價未繳清前不得移轉,不包括「繼承」
內容
查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故農地重劃條例第36條規定之「不得移轉」自不包括繼承。至贈與,係屬移轉行為,應依該條規定辦理。又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5、6條規定,人民之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不得以命令定之,故現行農地重劃條例無禁止設定負擔之規定,自不得以命令禁止之。至重劃工程費用或差額地價之催收與執行,應依該條例施行細則第51、52條規定辦理。

